刘亚军
1.吉林大学教授刘亚军,女,1969年12月生,吉林长春人.1991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4留校任教,1996年9月聘讲师,2001年9月聘副教授,2004年9月聘教授。2001年开始担任国际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部主任,知识产权法学会高级会员,国际法学会会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知识产权法。
开设课程:
本科生:国际贸易法 国际私法 国际技术贸易法 知识产权法
研究生:知识产权法专题
承担课题:
1、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 200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主持人;
2、国际技术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2004年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主持人。
主要著作:
专著:
1、《引渡新论----以国际法为视角》,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版。
参编:
1、《加拿大学辞典》(撰稿人),吉林教育出版社,1994年12月版;
2、《美国公司法概论》(撰稿人),延边大学出版社,1994年12月版;
3、《国际经济法概论》(撰稿人),吉林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版。
学术观点:
1、 国际知识产权法是现代国际法体系的重要部分,应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实现我国知识产权利益最大化;
2、 应正视入世后我国一些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与现实脱轨的事实,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实证分析,探究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制定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战略;
3、 与TRIPs协议知识产权获得与维持的司法或准司法审查标准相适应,我国专利法及商标法做了相应的修改与完善。但是, 司法审查制度的移入及实施很难实现专利法既要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促进技术的创新与传播,实现专利权人与公众间动态利益平衡的宗旨。对于如何协调商标撤销程序与商标侵权诉讼关系尚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制;
4、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和“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两个概念的使用存在不恰当之处,应具体明确其含义及范围。
主要论文:
1、《浅析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与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 ——以权利保护为视角》,《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完善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实证分析》,《当代法学》,2004年第2期;
3、《入世后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几点认识》,《大连海事大学法律论坛》(文集),2003年12月版;
4、《浅析未在中国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行政与法》,2003年第11期;
5、《浅析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6、《入世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发展》,《民法现代性与制度现代化》(文集),2002年12月版;
7、《网络环境下的域名保护》,《中国商法年刊》(文集),2002年10月版;
8、《浅析引渡的新形式——向国际刑庭乃至国际刑事法院进行》,《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1期;
9、《入世与我国外贸代理的进一步完善》,《当代法学》,2002年第1期;
10、《浅析引渡新形式—向国际刑事法庭乃至国际刑事法院进行的引渡》,《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2期;
11、《入世与我国外贸代理制的进一步完善》,《当代法学》,2002年第1期;
《论引渡与公共秩序保留》,《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年第1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文摘卡》收集)
12、《国际电子商务中域名与商标的冲突与协调》,《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3期;
13、《论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及法律责任》,《吉林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14、《试论条约在中国国内法上的适用》,《吉林大学学报》(增刊),2000年第5期;
15、《论国际洗钱犯罪及对策》,《吉林大学学报》(增刊),2000年第4期;
16、《引渡与国际法》,《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3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文摘卡》收集)
2.江苏省宿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亚军 男,1959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邳州人,大学学历,中共觉员。1977-06 - 1978-12 江苏省邳县邳城乡知青,1978-12 - 1981-12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内勤专业学习大专毕业,1982-02 - 1986-10 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办事员,1986-10 - 1988-05 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科员,1988-05 - 1991-02 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副科长,1991-02 - 1995-04 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干训科科长,1995-04 - 2001-02 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组教处副处长,2001-02 - 2004-02 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处长,2004-02 - 2008.04 江苏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2008.04 - 2008.06 宿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8.06 - 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宿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亚军 男,汉族,1963年1O月生,甘肃会宁人。中共党员。1984年毕业于甘肃省临挑师范学校。1985年考入西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中文系进修汉语言文学专业,获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学位。现任西北师大附小党支部书记,小学语文高级教师。在参加工作的10余年里,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总结教学经验,大胆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多次在兰州市安宁地区,为兄弟学校做语文课教学的示范课、公开课,受到了听课领导和教师的高度赞扬。他的语文课被兰州市安宁区教育局评为“优质课”。他指导的学生作文在《全国著名师大附小优秀作文选》中收入多篇。他点评的习作《名山崆峒》被全国征文选准收人31卷大型作文丛书《我爱我的家乡》甘肃卷。主要论著有:《小学语文总复习及升学必备》、《小学生阅读指南》、《小学语文阅读指导与训练设计》。参编了《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读本》,主编了《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参与甘肃省教材编审室的教材编写工作。多次受到西北师范大学的表彰奖励。被评为西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兰州市教育局授予他“兰州市小学青年教师教学新秀”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