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01年4月份挂牌成立,属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治处、司法警察大队等九个内设机构。现有工作人员40人,其中法官18人。
建院以来,该院始终贴近开发区发展实际,坚持“小法院,大作为”的工作指导思想,贯彻“办公现代化,审判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的升级发展思路,强化“公正、公平、高效、廉洁、文明”的审判理念,突出审判这一工作重心,努力为开发区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几年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000多件,诉讼标的额达二十亿元,被誉为“开发区企业的保护神”。公正执法、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在赢得当事人满意的同时,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认可。该院先后被评为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单位、全市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全市行业“十佳”文明先进单位、“市‘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十八项荣誉称号,被国家法官学院命名为教学实践基地,市中院连续五年为该院荣记集体三等功。省高院于2006年度为该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07年度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8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原最高法院肖扬院长、苏泽林副院长、姜兴长副院长、姜兴长副院长、原省委政法委书记刘金国同志、省高院高勇院长等领导同志都莅临过该院视察指导工作或进行调查研究,有17个省市80多家法院到该院参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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