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盐业总公司
广东省盐业总公司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对全省盐业的生产和经营进行管理的国有直属大型企业,正厅级建制,由广东省国资委监管,担负着全省包括食盐在内各种工需民食用盐的生产和供应任务。2005年省国资委同意广东省盐业总公司变更为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省政府同意省盐业总公司加挂广东省盐务局牌子,承担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
公司概况改革开放二十多年间,广东盐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深化改革发展。特别是在一九九五年以来,广大盐业干部职工发扬“务实、创新、团结、兴业”的行业精神,着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行业经济保持持续、快速、稳步、健康的发展势头,行业面貌大大改观。一九九六年,广东盐业摘掉了“特困行业”的帽子,并以此为新的起点,打开新的发展篇章。目前行业发生了喜人的变化: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有明显提高、行业企业形象有大变化,资产总值和经济实力有较大增长。
广东省盐业总公司坚持正确处理好专营与质量、专营与服务、专营与市场的关系。在经营方针上,贯彻执行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专卖政策;在盐的品种上,从单一化向精细化、保健化、多功能化、小包装化发展,研究开发出加碘盐、营养盐、保健盐、禽畜盐、沐浴盐、养殖用盐(海水晶、海水素)等几十个品种系列;在经营结构上,提出“以盐为基础,综合利用,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大力发展非盐产业,培植经济发展后劲,经营范围涉及制造业、服务业、商贸业、种养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矿产冶炼业等七大领域共二十多个门类。
2008年,集团公司盐的总销量实现118.56万吨,其中小包装食盐销量39.58万吨,多品种盐销量13万吨;销售收入13.5亿元,总利润1.14亿元,在消化了历史遗留资产损失后,碘盐覆盖率93.13%,合格碘盐食用率90.05%。
组织机构内设机构:
办公室、食盐专营部、党群工作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审计监察室、投资发展部、盐政法规处、信息中心等。
直属单位:
广东省盐业运销(企业)集团公司、电白盐场、雷州盐场、徐闻盐场、阳江盐场。
湛江市盐业总公司、汕头市盐业总公司、汕尾市盐业总公司、惠州市盐业总公司、茂名市盐业总公司、深圳市盐业总公司、珠海市盐业总公司、中山市盐业总公司、江门市盐业总公司、阳江市盐业总公司、云浮市盐业总公司、肇庆市盐业总公司、清远市盐业总公司、韶关市盐业总公司、河源市盐业总公司、梅州市盐业总公司、揭阳市盐业总公司、潮州市盐业总公司(盐务局)。
领导介绍李加云: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省盐务局局长。(正厅级)
潘瑞新: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省盐务局副局长。(正厅级)
何锦鸿: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省盐务局副局长。
周静萱: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
赖建海: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省盐务局副局长。
杨显昌: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省盐务局副局长。
单位附注广东省盐务局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盐业工作,担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和供应合格加碘食盐、消除碘缺乏病的社会责任,依法履行九项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与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