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京剧院
一、建制沿革
吉林省京剧院是吉林省唯一的京剧艺术表演团体。
1958年8月,应吉林省文化局请求,北京市政府、市文化局为支援吉林省文化建设,将北京和平京剧团以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四小名旦”之一毛世来先生为团长的一批艺术人才调配到长春,同年10月16日,经吉林省编委批准,正式成立吉林省京剧团。对应的行政级别县团级。
1960年初,经吉林省委、省政府批准,扩大编制,改革机构,将团变院。1964年9月10日,又由院变团。“文革”初期,砸乱体制,剧团解体。1969年,省与长春市个京剧两团合并,组成吉林省革委会政治部京剧队。1972年重新启用吉林省京剧团对外名称。1998年11月12日,经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恢复吉林省京剧院。对应的行政县团级别不变。
二、自然情况
1、现编制190人;现实有人数172人,其中工人8人。
2、职称结构:正高级职称6人,副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59人,初级职称18人,未聘人员69人。
3、年龄结构:35岁以下91人,36岁—45岁32人,46岁—54岁30人,55岁以上11人。
4、学历结构:大学本科11人,大学专科8人,中专115人,高中10人,初中以下20人。
5、内设机构:党委、党委办公室(含人事、工会、劳资)、业务科、行政科、艺委会、京剧团(老团)、青年京剧团、乐队、舞美队、第三产业办公室。
6、经费开支渠道及年收支:人员工资财政拨款60%,20%创收,其它支出自己创收解决。近二年年平均支出350万元,创收100万元。
8、资产情况:现拥有固定资产389万元,流动资产296万元。
三、主要职能
落实、贯彻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继承、创新和发展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振兴京剧艺术。面向社会开展演出,大力拓展国外演出市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
四、近年来深化改革和主要成就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省直艺术表演团的深化改革,逐步实施了院长负责制,改革了用人机制,分配制度。自1986年以来,先后从全国各地引进招聘各类优秀人才40余人,以院代校自培后继人才60作人,已崭露头角,实现了群贤齐聚,流派纷呈的人才局面。在分配制度上,逐步按贡献大小拉开了档次。搭起了演出经纪人、法律、金融等新的运行机制框架。
近十几年来,剧院一年推出一台新戏,影响在不断扩大。一出大型神话京剧《火焰山》,搬上银幕荣获1983年度全国第一部优秀戏曲影片奖,影片发行28个国家,饮誉海内外。该剧进京参加徽班晋京200周年观摩演出,被专家们誉为“精品”。大型现代戏《高高的炼塔》,参加全国现代戏观摩演出,轰动了江南名城扬州,成为新时期以来表现工业题材的京剧现代戏里程碑式的力作,荣膺文化部“文华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新编历史故事剧《弦高献牛》,在京剧舞台上塑造了第一个古代爱国商人的形象,填补了麒派艺术近40年来新创剧目的空白。2000年三次晋京竞榜,一举争夺了第18届“中国戏剧梅花奖”和全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大赛2金3银。
1990年起,受国家指派先后10次赴印度、以色列、日本、韩国、东欧克罗地亚、白俄罗斯、匈牙利、立陶宛等国家进行艺术交流和商业性演出。尤其是1999年至2001年,连续三年同日本松竹株式会社联袂排演出日本超级歌舞伎《新·三国志》,影响之大,享有盛誉。经济效益上实现了年创百万的佳绩。
吉林省京剧院走出了亚州,走向了欧洲,成为全国戏剧界关注的松辽平原的一支振兴京剧的劲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