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告院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2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宋官署名。掌文武官员、将校告身及及封赠。宋初,集兵部、吏部、司封、司勋四司告身案为官告院,各由本司郎中主管,淳化五年(994)起专置官署于宫中。凡属官告,文臣用吏部印,武臣用兵部印,王公及命妇用司封印,加勋用司封印。元丰改制后,除蕃官用兵部印外,皆用吏部印。大观年间并归尚书省,政和年间又归吏部。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