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医提举司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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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始置,掌医户差役词讼。河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五省各立一司,余省皆无。每司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 官医提举司 元代医政管理机构名。官医提举司是元代设置的地方医政管理机构。“秩从六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掌医户差役词讼。”河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五省各立一司,不设司的行省则设提领所或置太医散官进行管理。元代官医提举司的设置是地方医政设置的创举,对于加强个体医户的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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