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成德
罗成德:(1909-1990),男,汉族,1909年11月生,陕西省延安县罗家湾人。贫苦农民家庭出身。192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大革命失败后,在残酷的环境下坚持斗争,多次组织学生罢课,号召农民抗捐抗粮,两次被校方开除,并被反动当局逮捕入狱。历任中共延安县委交通员,中共延川县区委宣传干事、区委书记,参加组建陕北红军游击队第十七支队并任政治指导员。1935年夏至9月任延川县苏维埃政府副主席。曾任陕北省苏维埃政府粮食部部长、内务部部长等职。1936年3月至1937年7月任陕北省苏维埃政府裁判部部长。参与创建、巩固和发展陕北革命根据地。组织发动人民群众参军参战,筹集粮款,克服困难,保证迁到延安的党中央机关的粮食供应。全国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8月到陕西省富县开辟工作,对外职务为县抗日救国大队队长,对内为中共陕西富县县委书记。1940年2月至1941年3月任中共富县县委书记兼县长。1940 年6月至1941年3月兼任富县裁判处(司法处)裁判员。1941年2月至1945年6月任陕甘宁边区 三边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兼定边城防副司令员。为打破国民党顽固派对陕北根据地的封锁,组织生产自救,开荒种地,大搞食盐生产,发展畜牧业。1943年1月在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受到表彰,被评为劳动英雄,获得毛泽东亲笔题写“不怕困难”奖状。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3月奉命率100多人的干部队伍从西北赴东北。经过热河时被留下工作。1947年3月至5月任热河省民政厅厅长。同年12月至1949年4月任热河省政府副主席。1948年2月至8月兼任冀察热辽军区后勤部副政治委员。同年12月至1949年4月任中共辽西省委委员、辽西省政府主席。参与辽沈战役和平津战役的后勤组织工作。1949年4月至1952年10月任热河省人民政府主席、中共热河省委委员。1949年8月至1953年1月任东北人民政府委员。1950年6月至1955年2月任热河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主席。1950年10月至1952年10月任中共热河省委常务委员、热河省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书记(1950年12月起)。领导土地改革、建立政权、恢复经济建设,还组织群众消灭长期危害热河人民的土匪、鼠疫、烟毒。1952年11月至1955年4月任东北军区后勤部部长。1952年12月至1954年4月任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东北军区后勤部党委书记(至1956年7月)。1955年4月至1957年2月任沈阳军区后勤部部长,1956年7月至10月任沈阳军区后勤部党委书记。1956年12月至1958年10月任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国际经济联络总局局长、外贸部办公厅主任。1958年6月至1959年3月调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委员会书记。1959年3月至1962年12月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处书记。1962年12月至1965年在中共中央高级党校研究班学习。1966年1月至5月任河北邯郸市副市长。“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68年1月至1977年3月任河北邯郸地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1年6月至1977年3月任中共邯郸地委书记。1977年12月至1983年4月任河北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1990年9月23日因病在河北石家庄逝世。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是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