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二十论
【唯识二十论(Vijñāpti-mātratā-siddhi-vimśaka-kārikā-śāstra)】 印度佛教大乘瑜伽行派论书。中国佛教法相宗所本主要论书之一。亦称《二十唯识论》、《摧破邪山论》《二十唯识颂》。世亲著。唐玄奘译,1卷。异译本有北魏菩提流支译《唯识论》(《破色心论》)1卷;陈真谛译《大乘唯识论》1卷。此外,尚有梵、藏本传世。该论由二十一颂组成,着重论述“唯识无境”的理论。世亲认为以阿赖耶识为根本识的八识,既是主观认识,又是认识的客观对象(境)。识生起后,能一分为二,把自己的一部分转化为自己认识的对象,因而,世界万物实际上都是心识的变现,本身并非真实的客观存在。与从正面系统地论述“唯识无境”理论的《唯识三十颂》相比,本论更着重于破斥其他学派对唯识理论的责难。(方广锠)
《唯识二十颂》颂文如下:
若识无实境,即处、时决定,相续不决定,作用不应成。
处、时定如梦;身不定如鬼,同见脓河等;如梦损有用。
一切如地狱,同见狱卒等,能为逼害事,故四义皆成。
如天上傍生,地狱中不尔,所执傍生鬼,不受彼苦故。
若许由业力,有异大种生,起如是转变;于识何不许?
业熏习余处,执余处有果,所熏识有果,不许有何因?
依彼所化生,世尊密意趣,说有色等处,如化生有情。
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
依此教能入,数取趣无我;所执法无我,复依余教入。
以彼境非一,亦非多极微;又非和合等,极微不成故。
极微与六合,一应成六分;若与六同处,聚应如极微。
极微既无合,聚有合者谁?或相合不成,不由无方分。
极微有方分,理不应成一;无、应影障无;聚不异无二。
一应无次行,俱时至未至,及多有间事,并难见细物。
现觉如梦等,已起现觉时,见及境已无,宁许有现量!
如说似境识,从此生忆念。未觉不能知,梦于见非有。
展转增上力,二识成决定。心由睡眠坏,梦觉果不同。
由他识转变,有害杀事业。如鬼等意力,令他失念等。
弹吒迦林空,云何由仙忿?意罚为大罪,此复云何成?
他心智云何?知境不如实,如知自心智,不知如佛境。
我已随自能,略成唯识义。此中一切种,难思佛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