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超
1、江苏省常州市政协主席于超,男,1951年8月出生,汉族,山东海阳人,党校研究生文化,1976年6月入党,1968年10月参加工作。 1968年丹徒县丁岗公社插;1970年镇江发动机厂电工,镇江地区驻句容农机厂工作队队员,镇江发动机厂保卫科干部、副科长;1984年镇江市纪委纪检科副科级纪检员、副科长、审理科副科长;1985年镇江市纪委审理科科长(其间:1986年6月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干部基础专业大专毕业,1986年9月至1987年7月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纪检班学习);1988年镇江市纪委审理室主任(副处级);1989年镇江市纪委常委;1992年镇江市纪委副书记;1997年镇江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其间:1999年5月至2002年7月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经济专业研究生学习);2001年起常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2008年1月当选常州市政协主席。
2、老干部于超(1916—1984),原名崔金坡,字筱銮,又名于好德,曾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临朐县七贤乡崔家河人。从小即受到家庭的良好教育和父亲崔端甫进步思想的熏陶。
1931年入县立师范讲习所学习。1933年考入济南乡村师范。时值“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发生,他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活动。1937年乡师毕业后,回到原籍在县立书院小学任教,秘密传播马列主义。1937年12月,参加共产党领导的民众抗日救亡团工作。193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临朐县委秘书、委员、宣传部长等职。在崔家河村秘密发展党员,建立了中共崔家河特别支部。后任鲁中区委党校秘书、区党委组织部干事。1940年任中共博莱县委组织部长、县大队副政委。1944年任中共益都县委书记兼独立团政委。1948年调中共鲁中南三地委工作,历任中共地委秘书主任、宣传部长等职。1949年5月调华东干部大学,历任华东大学干部科长兼党总支书记、秘书长等职。建国后,任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党员管理处处长。1952年6月,调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厅,先后任专员、处长、办公厅主任、民委委员、党组成员等职。
他参加革命近50年,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文化大革命”期间,身心受到摧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身患重病仍坚持工作。1983年离休后,以顽强的毅力同疾病作斗争,积极参加离休干部的各项活动,带病为曾经工作过的地方提供资料,修改史志稿。1984年8月9日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