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森
芬森
芬森(Finsen,Niels Ryberg) 丹麦医生。1860年12月15日生于弗罗群岛的托尔沙温;1904年9月24日卒于哥本哈根。 芬森的父母是冰岛人,他小时对岛的雷克雅未克上学,后来到丹麦去上大学(当时冰岛和费罗群岛都属丹麦)。1890年获哥本哈根大学医学学位。 他还是个大学生的时候,就对光的治病效力发生兴趣,因为他自己患有慢性病,觉得日光对他的病很有益处。 1893年他宣称红光能够减轻天花的后果,引起了广泛注意。他把病室的窗子挂上红窗帘,让较长的“热波”进入,挡住较短的“化学波”。 1896年他在哥本哈根成立了一个光研究所,经费先是由私人筹集,后来由丹麦政府拨款。他在这里研究“化学波”,发现从太阳或从强力聚光电灯得到的短波光能杀死培养基上或皮肤上的细菌。他还指出,这是光本身的作用而不是由于热的作用。特别能用强力短波光照射以治疗由结核菌引起的皮肤病真性狼疮,为此目的他设计了一种大型强力弧光灯,叫做芬森灯。芬森对于光的研究有些是很难以置信的,因而被废弃,如用红色光治疗天花。然而,对于蓝光和紫光(特别是紫外光)对细菌的效果的发现是很有价值的,它为力量更大的X射线和伽马射线用于医疗奠定了基础,伦琴和贝克勒耳在芬森实验他的化学射线的几乎同一时期分别发现了这两种射线。 由于芬森在利用光辐射治疗狼疮及其他皮肤方面所做出的贡献,1903年诺贝尔医学与生理学奖授给了芬森,他把奖金的半数赠给光研所。芬森成年后身体一直虚弱多病,在获奖的第二年就死去了。1899年,他写出了大量的论文,出版了《光线治疗》的专著,系统总结了多年来的研究成果。他的一生是与病魔斗争的一生,他是坚韧不拔为人类造福的一生。
1899年成为丹麦王国的勋爵,同年获得了银十字勋章和金质勋章。1904年获爱丁堡大学卡麦隆奖。
主要著作:《光学光线和天花》(1894);《光线作为刺激物》(1895);《论集中化学光辐射在医学上的应用》(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