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群

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图】张利群,男,汉族,1955年4月出生,辽宁凌源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8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经济师。
1972.01—1973.06 北安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采购员、保管员
1973.06—1976.05 沾河林业局森铁处劳动调配员、计划员
1976.05—1980.08 北安县供销社业务员
1980.08—1982.09 黑龙江省供销学校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82.09—1983.03 北安县供销社业务股长
1983.03—1983.12 北安市财贸办干事
1983.12—1985.03 共青团北安市委副书记
1985.03—1987.10 共青团北安市委书记
1987.10—1989.05 北安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1989.05—1989.12 中共北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1989.12—1992.05 中共北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2.05—1993.10 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3.10—1995.06 中共北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1995.06—1995.11 中共北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1995.11—1998.07 中共北安市委副书记
1998.07—1999.01 中共北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代市长
1996.03—1999.01 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1999.01—2000.06 中共北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0.06—2002.08 中共北安市委书记
2002.08—2004.08 中共北安市委书记、北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08— 黑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2002.03—2005.01 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工作分工
分管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张利群,男1952年6月生,湖北罗田人,中共党员。1987年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文艺学专业研究生,获硕士学位,现为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为全国马列文论学会理事、中国古代文艺理论学会理事、广西儒学会副会长、广西写作学会副会长、广西先进文化促进会副会长,桂林市文艺理论家协会主席。教授文学概论、文学批评学、中国古代文论、文艺研究方法论等课程,研究方向为文艺理论、文学批评学、中国古代文论。出版专著《庄子美学》、《词学渊粹》、《中国诗性文论与批评》、《批评重构——现代批评学导论》、《辨味批评论》、《多维文化视阈中的批评转型》等6部。主编教材《新编文学理论》、《文学概论》、《汉语言文学论文写作》等10部;在《文学评论》、《文艺研究》、《文艺理论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0多篇。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广西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广西软科学项目1项,其他项目10多项。获国家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主持),广西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主持),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1项,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广西优秀专家、曾宪梓教育基金三等奖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