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振春
牡丹江市副市长谷振春,1961年3月生,汉族,辽宁省抚顺市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研究生学历,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
1982年8月,牡丹江市阳明医院医师。
1985年6月,牡丹江市阳明医院外科主任。
1991年8月,牡丹江市阳明医院副院长。
1992年10月,牡丹江市阳明医院院长。
1993年8月,牡丹江市阳明区政协副主席兼阳明医院院长(期间:1994年7月~1996年7月,吉林医学院专升本在职学习)。
1995年6月,牡丹江市阳明区政府副区长兼市阳明医院院长(期间:1999年9月~2001年9月,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班在职学习)。
2000年4月,牡丹江市政府副市长。
2001年6月,牡丹江市政府副市长,民革牡丹江市委主委(期间:2003年7月至2005年7月,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学习,2005年9月考入东北林业大学在读博士)。
2007年1月22日,在牡丹江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管社会保障和民政工作。
分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残联、市老龄办、市志办。
联系市老科协、市老促会、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