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志文
康志文,1958年8月生,汉族,辽宁省奉城县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助理会计师。
1975年8月,密山县知一公社知青。
1978年11月,密山县纺纱厂工人。
1979年8月,密山县纺纱厂团委副书记、生产股长。
1982年7月,密山县棉织厂副厂长。
1983年9月,密山县经委生产科副科长。
1984年3月,密山县纺纱厂副厂长。
1986年8月,共青团牡丹江市委青农部副部长,团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1989年2月,共青团牡丹江市委副书记,政协牡丹江市第七届常委(期间:1991年7月~1994年7月在黑龙江省委党校在职学习)。
1996年3月,中共穆棱市委副书记。
1997年8月,中共穆棱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期间:1999年9月~2001年7月在黑龙江大学研究生班在职学习)。
2001年1月,中共穆棱市委书记。
2002年8月,中共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期间:2003年3月~2005年1月在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7年1月22日,在牡丹江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管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分管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建筑行业协会、市煤气公司、市燃气公司、牡丹江热电总公司、市建筑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