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区
申根区指的是参加申根公约的成员国的整体。
《申根公约》(Schengener Durchführungsübereinkommen),亦称申根协议、申根协定,最早于1985年6月14日由联邦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小城申根(Schengen)签署。该公约于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申根公约的成员国亦称“申根国家”或者“申根公约国”,成员国的整体又称“申根区”。 2006年12月5日,欧盟各国主管内政和司法事务的部长级官员在布鲁塞尔决定于2007年12月31日起吸收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10个国家加入《申根公约》。 根据各国达成的安排,欧盟将分步骤吸收10个新成员国加入《申根公约》。这些国家与15个现协定国之间的陆路和海路边卡于2007年12月撤除,机场边境检查也于2008年3月30日取消,只有塞浦路斯和马耳他要求保留部分边境管制措施。
目前,申根区已有26个国家: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奥地利、丹麦、芬兰、冰岛、意大利、希腊、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和瑞士。
申根公约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的边境控制。根据该协定,旅游者如果持有任一申根国家的旅游签证,即可合法地到达所有申根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