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有进
佘有进(1805一1883年) 岐山月浦乡(今属汕头市区)人;父佘庆烈,曾为普宁县吏。幼承庭训,能诗文,18岁只身赴新加坡谋生,因通文理被同侨所器重。开始佘有进先为各船舶理账,后于当时大商号“金瑞号”受聘为司账。25岁时为船舶业的代理人,不数年发达致富,为星洲种植胡椒、甘蜜之首创人,是当时潮人最大的甘蜜园主。他还兼营棉织品及茶叶,与欧洲商人交易,信誉卓著,商号为“有进公司”。1863年作为华人唯一代表参加新加坡各籍侨领讨论殖民地转归英皇直辖问题。翌年,被政府任命为高级陪审员。1870年,海峡殖民地转为英皇直辖后,为第一任太平局绅士之—,后为名誉推事,助理司法行政。当时该地流行有“陈天蔡地佘皇帝”谚语。著有《新加坡华侨社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