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讲变文
俗讲是由六朝以来的斋讲演变而成的,它是指应用转读(咏经)、梵呗(赞呗)、唱导等手法进行佛经的通俗演讲。这种讲演因地制宜地通过杂说因缘比喻,使一般大众更易理解佛教经论义理,从而达到了随类化俗之目的。在古代,俗讲对于佛教义理的普及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续高僧传·善伏传》卷二十载有伏日听俗讲事,表明贞观三年(629)就存在俗讲。俗讲在唐代文宗时代(827-840)很盛行,约在文宗太和九年以前,长安诸寺往往有奉敕开演俗讲的法会(一般俗讲是不依敕令的)。据《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三《唐纪·敬宗纪》载,宝历二年(826)敬宗曾亲临兴福寺观沙门文溆俗讲。由此可见,当时俗讲当是寺院的一件大事,规模宏大,仪式庄严。另据日本圆仁在《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称:当时长安有名的俗讲法师,左街有海岸、礼虚、齐高、光影四人,右街有文溆及其他二人,其中文溆最为有名。赵璘在《因话录》中称:“听者填咽寺舍,瞻礼崇拜”;段文节在《乐府杂录》中亦称:“其声宛畅,感动里人。”
唐代俗讲一般主要使用说唱体为话本,因为说唱体既围绕着佛教经典主题,又着力使之通俗化,从而易于人们接受教义,这类俗讲话本称作 “变文”;有时在“变文”中还附有反映经中故事内容的图画,这叫“变相”;俗讲有时也采用“讲经文”为话本,这类话本往往通过自编说唱文字以演绎经中义理。由于俗讲主要采说唱体制,说中大多伴有唱,因此“变文”中往往注有“平”、“侧”、“断”等字,以示唱时用平调、侧调或断调。唐代俗讲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步采用了一些民间传说和历史故事,如《舜子变》、《伍子胥变》、《王昭君变》等即属此类。后来,不仅俗讲法师开演俗讲,民间艺人也开始唱变文。《全唐诗》载唐末吉师老《看蜀女转昭君变》诗说:“檀口解知千载事,清词堪叹九秋文。翠眉颦处楚边月,画卷开时塞外云”,可见当时已有妇女用变文、变相合起来清唱王昭君的故事了。
变文的唱词,一般是以七言为主而杂有三言,也有少数杂五言或六言;说词则是散文白话,也有用骈体文的。变文文采大多极为圆熟纯炼、流利生物,往往从数十字经文而渲染发挥成为千数百字,其体例之宏伟,内容之朴实,描述之活泼,词藻之绚丽,想象之丰富,实为佛教文学中之杰作。宋真宗时(997-1021),由于政治的原因,朝廷明令禁止僧人讲唱变文,其后大量变文作品便逐渐失传了。直到1900年,在敦煌石室发现唐人写经,变文才重新被世人发现,现在《敦煌变文集》汇集了敦煌经卷中所存的变文七十八篇,是今人研究变文的宝贵资料。
俗讲于北宋虽被禁止,但由于俗讲在佛教寺院和广大民众中影响甚大,所以禁而难止。一方面,俗讲在寺院中还有所保留,据《佛祖统纪》卷三十九引《释门正统》良渚之言,俗讲至南宋理宗时(1225-1264)还未尽绝。另一方面,俗讲以另一种形态出现并繁荣于民间讲说场中。宋代开始就有所谓“谈经者”、“说诨者”、“说参请者”,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十说:“谈经者谓演说佛书,说参请者谓宾主参禅悟道事,又有说诨经者。”其中,说经显然是唐代讲唱变文的直接延续,可惜宋代这些说经作品已失传,难以详考。宋代出现的民间说经、说诨、说参请影响极其广大,宋以后说话、谈词即导源于此。这些均是俗讲在后世民间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