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湖

汪洋湖,1943年4月22日生,吉林省永吉县人。大专学历。1960年9月参加工作,1966年5月加入中共。先后担任吉林省永吉县第三中学、第一中学教导干事、团总支书记、吉林省永吉县五里河公社(双河镇)副社长、副主任、副书记、书记,共青团吉林市委书记、吉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87年4月任吉林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1987年12月任浑江市委副书记。1989年12-1997年9月,任吉林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7年8月任吉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2002年1月任政协吉林省委员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吉林市第六届党代会代表。共青团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吉林省第五届、第七届党代会代表。
汪洋湖是一个用一生去实践承诺的人,几十年风风雨雨,这位共产党人的底色鲜红如初。他走过的每一个地方,百姓有口皆碑;他工作过的每一个地方,党员干部无不感言: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汪洋湖一生劳作的父母对孩子最大的期望就是“走正道”。对劳动人民的挚爱,是汪洋湖一生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根。他曾多次掏出自己的工资,塞到贫困农民的手中,帮助他们发展生产;他曾在一个因水质不好而使许多人天生弱智的“傻子屯”前后忙了3年,带领村里打井、改水田,使穷了几辈子的农民喝上优质水,吃上白米饭。他还跑前跑后为许多有困难的职工解决下岗家属的就业问题。一名职工患肺癌,汪洋湖几次跑到医院,对医生说:“用最好的药,制定最好的方案,救人第一!”手术那天,手术做了5个小时,汪洋湖在门外守了5个小时。这位康复的职工逢人就讲:“我能活下来,一要感谢共产党,二要感谢汪洋湖!”
群众的每一点难处,每一点苦处,都是汪洋湖心中的痛,1998年,汪洋湖担任吉林省水利厅厅长的第一年,嫩江、松花江等流域发生了一场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沧海横流,更看出汪洋湖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政治本色。在那些惊心动魄的日日夜夜,身为吉林省防汛副总指挥的汪洋湖,每天奔波在百余公里的嫩江、松花江大堤上,哪里任务重,就奔向哪里;哪里有险情,他就出现在哪里。
讲实话、办实事是汪洋湖的一贯作风。2000年,吉林蛟河市建设了几年的龙风水库工程最后结尾工作需要500万元,国家下拨了800万元。汪洋湖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这笔多余的资金怎么办。有同志提出,钱已经到手了,可以安排做它用。汪洋湖不同意,说:“国家拨款支持我们,我们有责任把钱用好。这是一笔项目建设资金,不能串项使用。我们要对国家讲信誉!”水利厅把300多万余款如数退回给国家。
有人说汪洋湖:你一次礼不收,有点太不近人情。汪洋湖说:“堤溃蚁穴,这个口子开不得。”汪洋湖为官做人的标准很高,但是在个人生活上,他的标杆却拉得很低。清廉,在很多人眼里是个标准,在汪洋湖那里则是一种习惯。他视奢侈为祸,以俭朴为宝,一向艰苦朴素,克己奉公。
按照时下一些人的眼光,他有着很多“发财”的机会,但是,他对此“视而不见”,始终坚守一个共产党人的“道”,把手中的权力看作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工具,而不是用来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商品。他说:“当官捞好处,那不是共产党的章法,是共产党的干部,就得按党的规矩来!”
有人曾劝汪洋湖,别太认真了,你一个人又改变不了什么。汪洋湖说:“我们入党时不都是有所追求的吗?承诺了的东西,总得实践,总得从自身做起。在我的职权范围内,对的,我就坚决支持;不对的,我就坚决管住;让别人做到的,我首先做到。”他就是这样的人。
2001年10月,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联合作出“关于开展向汪洋湖同志学习的决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汪洋湖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