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殿武
姜殿武,1936年生,吉林省永吉县人。1989年起先后任保定地区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兼白洋淀温泉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保定市委顾问等职,1995年2月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7年11月因违纪违法案被罢免两级人大代表资格并撤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决定开除姜殿武党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是第八届河北省人大代表,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姜殿武,1936年生,吉林省永吉县人。1989年起先后任保定地区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兼白洋淀温泉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保定市委顾问等职,1995年2月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7年11月因违纪违法案被罢免两级人大代表资格并撤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决定开除姜殿武党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是第八届河北省人大代表,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