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米法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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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江南苏州、松江等府的田赋极重,农民相率逃亡。为缓和这种情况,宣德八年实行平米法,又名“均征加耗法”,规定各府的官田、民田科则不变,田主不论大小,一律缴纳耗米,在耗米上进行调整,即原科则重的,就相应减轻,轻的就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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