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事纠纷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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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事纠纷是指水事主体间因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发生分歧而产生的争议,包括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争议。我国《水法》规定,地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协作的精神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请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者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主管部门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侵权的主管部门在处理水事纠纷时,有权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在水事纠纷解决之前,当事人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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