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邦文
夏邦文,男,汉族,安徽省合肥人,大学学历。1945年11月生,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政协原副秘书长(正厅级)、机关党组副书记。
1964年9月至1969年9月在合肥工业大学采矿系采煤专业学习,毕业后留校待分配;1970年7月任南京青龙山煤矿技术员、采掘队副队长、“七二一”职工大学负责人;1978年2月任芜湖地区煤炭局办事员;1981年6月起历任宣城行署经委办事员、科长、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1989年12月起历任泾县县委副书记,代县人、县长;1992年8月任泾县县委书记;1994年4月任宣城地委秘书长;1994年8月任宣城地委秘书长兼地委办公室主任;1994年12月任宣城地委委员、秘书长;1997年7月任安徽省劳动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0年3月任安徽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2001年6月任安徽省政协副秘书长(2003年6月确定为正厅级);2005年7月至2006年1月任安徽省政协副秘书长(正厅级)、机关党组副书记。
八届、九届安徽省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