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县
白城县为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原黑龙江省南部,原白城县城,今吉林省白城市。
白城县,因旧城城墙均以白土墁之,蒙古语称“查干耗头”,汉译“白城子”。清初,属科尔沁右翼前旗扎萨克领地。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蒙地全面解禁,允许招民开垦。翌年,盛京将军设蒙荒行局,主持招垦。1904年7月4日(清光绪三十年五月二十一日),盛京将军奏准,设置靖安县,驻白城子,隶属洮南府。中华民国成立后,因与江西省靖安县重名,1914年2月5日,奉令更名为洮安县。同年6月,改隶奉天省洮昌道。1929年2月,废止道制,改隶辽宁省(奉天省改称)直辖,时为三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奉天省,1934年12
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38年5月,改为白城县。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复称洮安县。1946年3月,划归嫩南行政区。同年5月复归嫩江省;10月,划归辽吉行政区。1947年1月,撤销辽吉行政区,划归辽北省管辖。1948年7月,划归嫩江省管辖。同年9月,撤销洮北县,并入洮安县。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0年10月23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改为白城县。1954年9月15日,正式划归吉林省管辖,隶属白城专区。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白城市(县级),以原白城县的白城镇为白城市的行政区域;原白城县与洮南县合并改为洮安县。白城市仍隶白城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