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文
李保文,男,1956年5月生,汉族,云南弥勒人,1976年11月入党,1974年9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政协红河州第十届委员会党组书记、主席。
1974年9月至1975年12月在弥勒县任民办教师;
1975年12月至1981年3月参加弥勒县路线教育工作队,任新哨公社武装干事;
1981年3月至1983年11月任共青团弥勒县委副书记、书记;
1983年11月至1986年10月任共青团红河州委副书记(其间:1984年9月至1986年8月在云南师范大学读书);
1986年10月至1990年2月任中共金平县委副书记;
1990年2月至1992年11月先后任中共建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
1992年11月至1993年3月任中共建水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1993年3月至1997年12月任中共建水县委书记;
1997年12月至1998年4月任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
1998年4月至2008年1月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2008年1月任红河州政协党组书记、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2008年2月至今任红河州政协第十届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