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长青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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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徐长青,执业律师。九三学社社员,福建省法学会会员。

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安徽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5月至2003年3月在厦门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并取得执业资格。2003年3月转入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

负责公司金融证券领域,包括公司设立/ 解散/ 破产、中(外)企业投资融资及改制上市、兼并收购与重组、房地产项目开发、商业谈判等诉讼与非诉实务。

主要特长

熟悉诉讼程序和庭辩技巧,有较强的项目研究能力,善于解决投资、融资及项目开发中的法律障碍。具备较强的英语能力,可制作英文法律文书。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证券交易)。

实践经验

曾负责顾问单位:香港东亚银行厦门分行、澳讯宝龙通讯有限公司、豪德(厦门)石材有限公司、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外轮理货公司厦门分公司、中坤实业有限公司、阳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2001年9月参加烟台举行的全国民营企业大会,2001年11月参加分别于厦门、上海举办的全国律协经济业务委员会、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年会并提交论文。2002年上半年参于海南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筹建工作。

部分研究成果

文章:1、《跨国银行海外分行责任》,载于《厦门月刊》2000年第5期;2、《私募融资中的法律问题》,载于《资本市场》2000年第9期;3、《因特网证券交易与投资者保护》,载于《海南金融》2000年第8期;4、《证券法对内幕交易规定的缺陷分析》,载于《法律与社会》2000年第4期;5、《中小企业在美国证券融资途径探析》,载于《改革与开放》2000年第11期;6、《证券法中券商的法律责任》,载于《厦门证券业》2001年第2期;7、《论名誉侵权的构成》,载于《福建律师》2002年第5期;8、《股东对公司权力结构的调整》,获厦门律师2002年优秀论文奖。9、《外资并购中的法律问题》,载于《福建律师》2003年第1期;10、《谈胜诉方律师费用的承担》,载于《福建律师》2003年第3期。

著作:《中国企业美国上市问题研究》,中国书籍出版社,2001年第1版。

修身与追求

1、 无故加之而不怒,猝然临之而不惊。

2、 智勇相伴,天高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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