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全国最高审级,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其判例对全国有拘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其中首席大法官在总统、副总统、众议院议长、参议院多数党领袖等不能行使职能的情况下,有资格临时代理乃至接任总统。
专门法院联邦系统还设有各种专门法院。与联邦上诉法院同级的有:受理向政府要求损害赔偿的案件的索赔法院,受理关税上诉案件和专利权案件的关税和专利权上诉法院。与地方法院同级的有关税法院和征税法院。另外,某些联邦行政机构具有部分司法权,可以裁决其职权范围内的争议。这些行政机构有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国家劳工关系局等。
联邦最高法院大厦前门镌刻着圣经里的一句名言:“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圣经《弥迦书》6章8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