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述生

(1915—1993)河南省新县人。一九三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三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二十五军第七十三师政治部宣传队队长,红三十一军政治部组织干事,西康雅安独立团政治委员,红三十一军教导营连政治指导员,独立师政治委员,军卫生部总支部书记。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七六九团政治处组织股干事、股长,第十三团政治处副主任,旅直属队总支书记,八路军前方指挥部野战供给部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军区供给部副政治委员,军区卫生部政治委员,第十八兵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川西军区政治部主任,四川军区政治部主任,成都军区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顾问。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一九八二年被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