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本

(1907—1975)湖北省大悟县人。一九二八年参加赤卫队。一九二九年加入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赤卫队分队长,鄂豫皖红军游击队队长,红四方面军第九军十二师三十六团连长,副营长,营长,副团长,红三十一军九十三师二七四团团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独立支队副支队长,三八五旅独立团副团长,冀豫支队一团团长,三八五旅十二团团长,太行军区第四军分区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任冀鲁豫野战军第六纵队十七旅旅长,华北军区第十四纵队副司令员,第七十军副军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察哈尔省军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司令员,河北军区第二副司令员,华北军区编外人员事务管理部部长,北京卫戍区副司令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