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汉秋
王汉秋,男,1948年11月生,广东省普宁市人。广东省烟草公司普宁分公司,会计师。于1968年8月毕业于广东省财经学校供销会计专业。曾任广东省海丰县马宫供销主管会计,海丰县供销合作社会计,广东省普宁县商业局会计、财会股股长,兼任广东省普宁县会计学会副秘书长,普宁市烟草专卖局企业管理科科长,普宁市会计系列、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等职。在几十年的会计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组织供销社的群众核算,商业流通企业的资金管理,1983年在海丰县供销社工作期间针对供销社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组织和推行了门店、基层站承包经营责任制,扭转了基层供销社经营亏损局面,为1985年在普宁县商业系统推行承包经营,积累了经验,取得显著成绩,受到社会和企业的好评,于1987年12月被评定为会计师。他几十年来,除做好企业会计工作外,于1986年起被普宁市电视大学聘任为会计专业兼职辅导教师,辅导讲解《商业会计学》、《管理会计》、《财政与金融》、《审计学概论》等课程,被聘为普宁市电视大学毕业生毕业作业写作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委员,把几十年勤奋工作,不断探索、积累的大量实际经验和理论知识,传授给新的财会同志,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的会计人才,支持和满足地方会计人才的需求,为地方经济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做出了一定的贡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