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学生园区党员服务总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要求,加强我校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提高园区学生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增强园区学生党员和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园区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党员先进性,成立西南大学学生园区党员服务总队(简称党员服务总队)[1][2]。
第二条:为了响应党中央“党建工作进学生宿舍”的号召,加强学生宿舍的精神文明建设,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一个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外部环境,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宿舍的建设与管理中来,发挥他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第三条:西南大学学生园区党员服务总队是在西南大学学生工作部领导下,西南大学学生园区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协助指导下,开展各种社会实践与服务的常设机构。
第四条:党员服务总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宪法、法律以及西南大学校规、校纪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党员服务总队的任何活动不得违背本章程。
第二章 宗旨与任务第五条:党员服务总队的宗旨是“继续受教育,永葆先进性”
第六条:结合学生园区工作特色,培养党员服务总队的服务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队员的社会意识、奉献精神及责任心,促进青年大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
第七条:改善学生园区风气和人际关系,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共同发展,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第八条:为具有特殊困难的以及需要帮助的学生在条件允许下提供服务和帮助,树立健康向上的党员服务总队精神,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
第九条:规划、组织、领导各个党员服务分队开展各种义务宣传及服务活动
第三章 队员第十条:凡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用心致力于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承认并愿意遵守本服务队章程及其他各项条例的我校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均可报名参加,提出申请,经党员服务总队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服务队的队员。
第十一条:队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有对本服务队的工作提意见、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3、 参加本服务队举办的各项活动及享有优先参加学习,培训的权利;
4、 有请求服务队帮助解决在为同学服务中所遇的困难和问题,请服务队给予帮助解决的权利
5、 有自由退队的权利(退队须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二条:队员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本服务队的章程及其它各项条例,执行服务队的决议;
2 自觉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完成服务队交办的工作;
3 关心服务队的工作,积极参加服务队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4 宣传服务队的宗旨,维护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党员服务队工作的社会影响;
5 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6 主动向服务队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本服务队实行入队和退队志愿的原则。
第十四条:党员服务总队将以队员在工作中表现为依据进行奖惩,奖惩细则见《党员服务总队奖惩条例》
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五条:党员服务总队设总队长、副总队长、队长助理、分队长。总队长由学生工作部(处)提名,副总队长由各学院推荐。总队下设若干支由学院组建的党员服务分队,各服务分队队长由各学院确定,每个分队有队员10——20名左右。
第十六条:总队长全面领导和负责园区党员服务队工作,副总队长根据总队长的统一安排具体分管相关方面的工作并协助总队长处理日常事务,完成总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队员参与园区党员服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具体处理各项相关事务。
第十七条:园区党员服务队下设园区党员工作室,党员服务分队。
第十八条:园区党员工作办公室是党员服务总队派驻生活园区的常设秘书机构,负责各党员服务分队在园区开展活动时的组织和协调,对园区党建工作档案的制作、整理、保管,咨询服务,对外联络,新闻宣传等各方面工作。园区党员工作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园区党员工作室安排专人在各园区党员工作办公室值班。
第十九条:党员服务分队由各学院学生党员组成。党员服务分队是党员服务总队的下层组织,负责传达和执行党员服务总队的决议和指示,组织所在学院开展党员服务工作。党员服务分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队员包括所在所在园区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部分入党积极分子。服务分队的组织机构和组成人员及其联系方式,服务方式,服务范围,服务对象以壁橱形式公布并接受园区同学咨询和监督。
第五章 工作细则第二十条:例会制度
1、 园区党员服务总队于每周一次召开工作例会,讨论总结本周工作并研究部署下周工作。
2、 园区党员党员服务队党员咨询服务办公室每周一次召开工作例会。
3、 园区党员服务分队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第二十一条:服务对象
西南大学全体在学学生。
第二十二条:服务范围
服务对象的思想、生活、学习、工作、娱乐、培训、入党等方面的事务,园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等。
第二十三条:服务方式
政治宣传,思想教育,党建宣传,文明自律,党员民主生活交流会,先进经验交流会,美化园区,安全卫生知识宣传,评比表彰并宣传园区先进党员和先进事迹,园区之间、组织之间、学校之间、学校与社会团体之间的联络、交流与合作,园区联谊活动,心理咨询,电器维修,园区治安协防与保障,园区防火防盗,丰富园区课余文化生活,确定并宣传园区标志,知识讲座,倡导园区文明新风,发挥学校党政与园区学生之间的桥梁作用,维护和保障园区公共设施,检查监督园区安全卫生状况,促进园区交流与融合,园区游园活动,就业指导,引进社团活动,组织园区英语角等。
第二十四条:服务主题
推进党建工作,建设和谐园区。
第六章 经费第二十五条:党员服务总队经费来源为学生生活园区工作办公室经费、社会赞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经费使用情况受学生工作部(处)监督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西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批准后正式实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之修改权、废止权、解释权归西南大学学生园区党员服务总队。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西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00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