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学生园区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是在西南大学党委的指导下[1],由西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直接领导,西南大学后勤集团、西南大学保卫处、西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单位共同协助,负责直接引导园区学生自律委员会开展园区工作的组织部门。
第二条 指导中心的基本任务: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协助西南大学园区学生成才成长指导与服务中心促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园区顺利进行。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响应党的号召,促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园区。在维护国家和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园区同学正当利益,切实解决园区同学们合理的正当的要求,切实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实际困难。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律自强。组织西南大学园区学生开展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援助及文娱体育活动,促进园区文化建设及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
(四)加强与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为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基础,加强与上级组织以及社会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增进相互间的友谊和联系。促进园区同学的沟通与交流。丰富园区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营造健康文明的园区氛围。
第三条 指导中心一切活动以宪法为最高行为准则,以西南大学各项规章制度为日常行为规范,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 组 织第四条 凡在园区学习生活的西南大学学生均为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指导与服务的对象。
第五条 指导中心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 通过正当途径可对指导中心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
(二) 有权参与指导中心组织、策划的一切活动;
(三) 有权通过指导中心向校方反映申诉自己合理正当的权利;
(四)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指导中心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 遵守指导中心章程,执行指导中心决议,完成指导中心布置的有关任务;
(三) 密切配合指导中心组织、策划的一切活动;
(四) 自觉维护园区正常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
(一)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是指导园区学生自律工作的领导机构;
(二) 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定期接受园区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并对其工作开展情况给与指导;
(三)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两名,主持指导中心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主席团:
(一) 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主席团由主任、副主任组成;
(二) 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主席团主持指导中心的日常工作,全权处理一切事务;
(三) 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主席团有权任免园区学生自律委员会主要干部,有权对违反纪律的干部做出处分决定,有权批准财务预算和决算,并负责监督指导中心以及园区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 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主席团在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票数过半即通过。
第九条 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主任:
(一) 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主任行使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最高行政职务;
(二) 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主任的职权:
1、 主持指导中心的日常工作,监督指导中心各项工作;
2、 监督园区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园区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开展情 况给与指导帮助等;
3、 定期召集指导中心干部开会;
4、 列席园区学生自律委员会例会,并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1、 全面协调学生处和园区学生自律委员会;
2、 及时了解园区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向指导中心汇报园 区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的进展,对其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
3、 对外代表指导中心。
第十条 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副主任各司其职,分别负责指导中心的内部管理,协调并参加园区学生自律委员会会议和各项活动,外部联系指导老师以及财政管理,补助划分,物品采购等。
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生效实施执行
第十二条 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园区学生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
西南大学学生园区成长成才指导与服务中心
二〇〇八年九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