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文化局
新郑市文化局(曾挂新郑市新闻出版局牌子) 位于人民西路9号,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有机关行政编制6名,下辖文化馆、图书馆、新闻出版管理中心、豫剧团、炎黄文化中心五个事业单位。全系统现有在职职工206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67人(其中本科12人、大专49人、中专50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有46人(其中有高级3人、中级24人、初级19人)。文化局现有局长1人,副局长4人,纪检组长1人,副科级协理员3人,机关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8人从二级机构借调)。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负责拟定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信访、档案、保卫、信息、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等工作;研究拟定并监督实施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协调全市文化艺术科研项目立项和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文化科技信息服务;研究拟定全市文化艺术人才规划、文化系统职工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离退休人员和财务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全市文化事业的统计工作。文化艺术科: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学艺术创作、艺术生产和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局直属艺术表演团体的业务建设和外事演出活动;管理文学和艺术研究工作;指导全市艺术事业改革工作。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挂新郑市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牌子):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管理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工作;查处音像市场违规行为,实施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
新郑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裴里岗文化的首掘地,人文始祖轩辕黄帝的出生建都地。被中国古都学会命名为“中华第一古都”。八千年的裴里岗文化,五千年的黄帝文化,二千七百年的郑韩文化共同积淀的历史文化与繁荣发展的现代先进文化筑就了丰富的文化资源,为新郑发展文化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新郑市按照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新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把文化建设作为实施“文化新郑”战略的重要内容来抓。依托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与宽松的政策环境,按照建立机制、构筑网络、培育特色、打造精品的运作思路,实行政策支持、资金扶持、政府服务,促进了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市区文化设施不断完善,功能较为齐全,市、乡、村三级文化网络基本形成,大型文化活动不断出新,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艺术作品硕果累累。文化产业具有一定规模,以市区为主,辐射全市的文化娱乐业正在蓬勃发展,以港区、龙湖为主的文化产业工业园区已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以电影、图书、网吧、音像出版、印刷复制、包装装潢、工艺美术、文艺演出、艺术培训等门类比较齐全的文化产业群体。目前新郑市已形成了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兴旺的良好局面。先后建起博物馆、炎黄文化中心、图书馆,3个区、市大型文化广场,3个乡镇文化广场等一批基础文化设施。
目前,新郑市国有文化事业机构总数达到22个,其中,图书馆1个、文化中心1个、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服务中心17个、豫剧团1个、演出公司1个,文化设施的不断完善,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文化活动需求。民办“文化产业”迅猛发展,全市共有各类文化经营单位361家。其中歌舞娱乐场所25家,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04家,其中证照齐全的85家,证照不全的19家。出版物出租零售58家,音像制品出租零售23家,打字复印37家,印刷复印、包装装潢61家,工艺美术38家,戏剧表演艺术团体15个,演艺会展场所1个,总投资规模达3.9亿元,从业人员达5880人,年产值达2.0884亿元,利税达500余万元。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不仅丰富活跃了全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而且对促进新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扩大就业、保持稳定、拓宽税源等方面都作出了积极贡献。2000年新郑市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少儿版画之乡”荣誉称号,同年又被省文化厅命名为河南省文化先进县(市),2001年又跨入全国文化先进县(市)行列。
文化局下辖文化馆、图书馆、新闻出版管理中心、豫剧团、炎黄文化中心五个事业单位。其中全供单位2个(图书馆、文化馆),差补单位1个(豫剧团),自筹单位2个(文化新闻出版管理中心、炎黄文化中心,),共有职工316人,其中在职人员207人。
文化馆 文化局下属事业单位,位于市区中心,人民西路南侧,馆舍面积1900平方米,是一个融办公、艺术展厅、文艺说唱厅、艺术培训厅、游艺厅为一体的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属正股级规格,经费实行金额预算管理,定编17人。现有在职职工24人,其中专业人员11人(副研究员1人,馆员8人,助理馆员2人),内设文艺部、美术部、产业部、办公室4个部室,有美术、书法、摄影、音乐、文学五个创作组。班子成员设馆长、党支部书记各1人,副馆长3人。
组织开展社会文化活动,经营公益文化是文化馆的重要职能,文化馆坚持以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为主题,每年都多次组织承办各种大型民间文艺调演、大赛和节庆、专题文艺晚会、广场文化活动,举办各类艺术展览,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举办培训班,走进企业、校园、军营、社区、乡镇、村落、庭院等开展业务辅导活动等。与此同时文化馆还积极组织参加郑州市级以上举办的各类艺术演展活动,通过交流,提高新郑的文化水平和知名度。文化馆把艺术创作作为形象工程,亮点工程常抓不懈,使精品佳作不断涌现,艺术水平不断提高。近几年来,文化馆专业人员在郑州市级以上刊物和展览中发表或参展各类艺术作品、论文160篇(幅、 首 ),并有100余件作品分别获国际、国家、省地(市)级奖励。以龙头带动战略,推动了全市业余文艺创作的繁荣与发展,全市业余文艺爱好者先后在地(市)级以上发表、参展作品2000篇(幅、 首)。
以文化馆为主导的新郑市少儿艺术辅导工作,是全国起步最早的县(市)之一,从80年代中叶,文化馆首创开办少儿艺术培训班以来,先后举办少儿书画,音乐、舞蹈等培训班300余期,吸纳学员上万人次,辅导创作少儿书画作品6000余件,并先后参加国际、国内交流展,共获国际最高奖11枚,国内金、银、铜奖900余枚,一直保持全国县(市)获国际奖牌数量最高纪录,2000年新郑市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少儿版画之乡”称号。
1980—1995年,文化馆在承担国家艺术学科科研项目——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研究中,取得丰硕成果,先后主持完成了“民间故事”等“十大集成”资料搜集整理、著书工作,并获省文化厅颁发的艺术学科科研项目奖10多个,为抢救濒临危亡的民间文化遗产做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