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2007年度花园式单位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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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各工作部门:

2007年,县人民政府积极实施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大力推进绿化建设,切实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美化了城市景观容貌,提高了城市绿化水平。在此过程中,也创造出一批园林绿化品位高、质量好和环境优美的单位,经过综合评议和全面检查评比,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决定命名习水县人民法院等14个单位(名单附后)为“花园式单位”。

希望荣获“花园式单位”称号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驻县城各单位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积极行动,迅速投身到县城绿化美化工作中来,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园林县城做出贡献。

附:习水县2007年度花园式单位名单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十月三十日

习水县2007年度花园式单位名单

习水县人民法院

习水县人民检察院

习水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习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习水县林业局

习水县农业局

习水县人口计划生育局

习水发电厂

习水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习水县电力局

贵州交通厅习水稽查所

习水县第一中学

习水县第五中学

习水县东皇中学

习水县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OO七年十月三十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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