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卫生制度
为切实加强政府办公室及办公室区域的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卫生自觉性,营造干净明亮、清洁卫生的办公环境,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区域
政府办公室及办公室区域,政府家属楼院落。
二、卫生原则
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原则。
三、卫生职责
1.办公室卫生由相关科室自行负责,县长、副县长办公室卫生由跟班秘书每天8点钟前负责打扫。
2.办公室院坝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卫生的工作人员每天打扫。
3.厕所卫生由办公室保卫人员每天打扫。
4.会议室卫生由负责会议室卫生工作的人员随时打扫。
5.政府家属楼院落卫生由办公室明确楼长定期组织打扫。
四、卫生要求
1.办公室、文印室、会议室、值班室窗明几净、地面干净,物放有序,墙面无乱贴、乱写、乱画。
2.办公区内地面无瓜果皮、纸屑、烟蒂及其他杂物;厕所地面干净,槽内、槽沿无大小便。
3.办公车辆干净整洁,停靠有序。
五、卫生督查
1.每周五下午4时办公室全体人员集中统一打扫卫生,重点清扫院坝、厕所,由带班主任负责组织并清理登记未参加人员交督查科按月公布。
2.周一至周四的日常卫生由带班主任,值班人员负责督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