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湖在线
简介相思湖在线,亦称相思湖online,创建于2010年5月6日,是由相思湖论坛集体辞职的管理人员创建的,此在为民大学子提供一个更加宽松,更加自由的网上交流平台。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会员注册人数已经达到700人次,在广西民族大学师生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论坛目前有管理成员有40余人,发帖量达22500多张。
版块介绍目前,相思湖在线设有高考在线区、综合信息区、校园生活区、闲情雅致区、站务管理区等5个版块区及25个版块.众多板块内容新颖丰富,涉及了贸易、时尚、娱乐、文学、艺术等衣食住行各方面。 其中的相思湖水版块是论坛最为活跃的一个版块。
相思湖在线已经成为繁荣学校学术气氛、反映学校生活的平台,为广大民大学子营造了一个温馨的网上精神家园。
高考在线区:新生导航、高考动态;
综合信息区:新人报到、跳骚市场、新闻猛料、毕业家园、工作机会;
校园生活区:相思湖水、心情随笔、相思情缘、图说天下、驴行驿站、音乐迷情、体育竞技、 校园社团; 闲情雅致区:动漫茶馆、谍影重重、游戏人生、电脑科技、墨痕诗香;
论坛事务区:斑竹之家、站务管理。
论坛版规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相思湖在线论坛所有权归属以及论坛性质:相思湖在线论坛所有权由相思湖在线的管理员团队所有,本论坛命名为“相思湖在线论坛”,为非营利性论坛;目的是为学生提供一个更自由、更开放的网上交流平台。
第2条 使用者和管理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相思湖Online论坛遵守国家法律,根据法律并参考自身管理能力、范围制定本论坛活动规范即:《相思湖Online论坛管理规定》,以维护论坛的正常运行。
相思湖Online论坛开设以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网络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理协议》以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 各方权利以及义务
第3条 根据我国法律,在公共舆论,公共信息管理方面,相思湖Online论坛只拥有特定、有限的权利。相思湖Online论坛对使用方有权行使的权利:1)告知使用方;2)部分收回,暂时收回或永久收回论坛使用权。 第4条 管理方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尊重使用方人格尊严,保护使用方隐私,积极维护论坛正常运行的义务。 相思湖Online论坛有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侵权事件或者用户、并备份相关数据的义务;有正确引导用户以及舆论的义务;当使用方有违法,侵权、或者违反本规则行为,管理方有告知义务。 第5条 任何合法自然人都有访问本论坛的权利与自由, 注册用户享有论坛合法用户应有的一切权利。用户在论坛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论坛的各项规定。用户若在论坛活动中,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注册时仔细阅读【相思湖Online论坛用户注册协议】,确认后视为与相思湖Online论坛协议:在遵守《相思湖Online论坛管理规定》前提下,获取相思湖Online论坛一般使用权。 第6条 会员在论坛活动拥有知情权,著作权等与论坛活动相关的权利。
(1)使用方与论坛活动相关的活动受法律保护,有权知晓管理方对使用方的使用权的操作原因以及结果。 (2)使用方在本论坛发表的任何原创作品,其著作权视为与相思湖Online论坛共同拥有。 (3)帐号ID代表一个使用方, 因使用方发表文章或者其他站上交流引起的法律上的或者经济上的责任,使用方本人负全部责任。 (4)使用方个人不能代表帐号ID,因此帐户ID的网络”名誉权“不完全等同公民、法人名誉权;所以网络“名誉权”而造成的法律纠纷本论坛概不负责。 (5)关于言论自由:用户不使用相思湖Online论坛发表言论将获得法律保障的言论自由,用户使用相思湖Online论坛发表言论仅仅获得本管理条例保障下的言论自由。
第三章 发帖规则及处罚原则
第7条 相思湖Online论坛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论坛内出现以下内容管理方有权利锁定、移动或者删除,有义务以任何形式告知、备份数据。
(1) 攻击党、国家和政府的; (2) 违反 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及 国家政策法规的; (3)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6)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违反社会公德的; (8) 意识领域或者政治立场有争议的; (9)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 (10)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 (11)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2) 发布可能会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转载或引用涉及版权问题的文章; (13)以及以上未能详尽列出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14) 未经社区允许发布广告; (15) 发表与论坛宗旨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16)无意义的字符串、纯表情、空白的文章, 刷版(帖)等恶意灌水现象; (17) 在一个版块反复张贴内容相近或类似文章;严禁在本站3个以上版块发表或转载相同或相近内容的文章; (18)在一个板块发布另外一个版块内容或者与本板块无关的内容;发表文章请到相应版面; (19)会员之间人身攻击,威胁版主及使用不文明用语; (20) 破坏社区公共秩序及侵害社区利益的其他内容。
第8条 论坛内出现第7条所规定禁止之情形,管理方可以对发布该内容的违约会员根据情节收回论坛使用权以示警示,其他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违约会员承担。
(1)使用不雅或不恰当账号的,论坛保留取消其会员资格的权利。 (2)利用论坛资源从事非法商业活动的,论坛管理人员有权进行阻止,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扣除积分、禁言、封锁IP、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 (3)违反言论规则的,论坛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删除其违规的言论,并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扣除积分、禁言、封锁IP、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 (4)利用论坛Bug进行任何活动的,论坛将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扣除积分、禁言、封锁IP、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并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5)论坛系统记录可以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电子信息证据提交国法司法机关。
第四章 附则
第9条 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第10条 本规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论坛其他管理规定不得与本规则冲突,如有冲突,应以本规则为准;在本规则规定范围内,相思湖Online论坛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11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施行,原相关规定即宣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