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2008年交通工作意见
为全面实施“十一五”交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交通行业管理,推进交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08年交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交通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引领经济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突破口,加快交通建设,强化行业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深化交通改革,提升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交通运输与行业和谐的新突破,推进全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任务目标
1.完成207省道(道真段)二级公路改造工程及梨隆通乡油路建设任务,完成道务路(道真段)维修工程7公里,完成桃源至群益共8公里的通村油路建设任务。
2.改造通村公路173公里、农村渡口7道,新建桥梁4座共177.7延米。
3.完成黔北大道公路建设延伸方案,启动县城二级客运站建设,完成三江和旧城客运站建设任务,修建乘客招呼站20个。
4.完成农村公路安保设施调查统计和危险路段安保设施建设任务。
5.积极争取马场坪经道真至南川高速公路建设调规工作及道务路、道武路(道真段)全面实施维修改造,力争旧城大桥立项建设。
6.启动上坝和巴渔收费站收费工作,力争启动运管所一站式办公楼建设。
7.列养的县公路好路率达82%以上,差路率为0;路政案结案率达95%以上;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恶性超限车辆控制在4%以内。
8.征收客货附加费99万元、运管费67万元、路政规费20万元、摩托车养路费30万元、汽车养路费450万元、拖拉机养路费5万元。
三、工作措施
1.认真履行交通建设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思想不松、干劲不退、速度不减、质量不降,依靠地方和农民群众,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科学安排交通项目建设工作;搞好项目立项报批、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作,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杜绝建设工程超标超概和“豆腐渣”工程,确保顺利完成交通建设任务。
2.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意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各级政府分级负责、交通部门具体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型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提高养护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农村公路完好畅通。加大路政综合执法,依法打击侵占、损坏路产路权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路产路权。
3.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在大力争取上级投入的同时,建立交通建设融资平台,进一步探索地方贷款筹集资金、“一事一议”、招商引资、资产置换等方式,逐步增加地方交通建设投入;深化交通融资体制改革,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建设,加快推进交通建设;坚持交通建设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审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交通建设专项资金,杜绝拖欠民工工资。
4.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坚持工程项目法人、招投标、合同管理、社会监理等基本建设制度,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同步签定、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凡业绩不好、信誉不佳、招投标作弊的企业,不得承接交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公路立项、建设“双十条”规定,健全“政府监督、业主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严把交通项目建设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质量关、验收关;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和终身负责制。
5.优化运输市场组织结构。积极优化运力结构和运输组织结构,加快发展旅游客运,大力推广厢式货车,倡导使用专用运输车辆,不断提高公路运输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全面推进农村客运区域投放和网络化建设,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乘车难”问题。
6.深化交通行业内部改革。进一步深化交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交通人力资源支持保障体系;推进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交通建设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履约差、信誉差、工程质量差、故意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依法清退和限制进入我县交通建设市场;深化交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交通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责任制度,稳步推进客运班线投放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交通行业网络信息体系,提高交通网站服务质量,推进交通信息化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交通建设;加快国有交通企业改革,完善股份制改造和国有资产退出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我约束、监督、管理机制,增强企业竞争力。
7.强化交通依法行政建设。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入开展交通依法行政建设工作;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交通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8.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继续开展公路超限运输专项治理和公路“三乱”治理工作,确保全县公路基本无“三乱”现象;开展旅客运输、汽车维修、驾驶培训、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牌、无证等非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严肃查处倒客、甩客、宰客、拒载等侵犯旅客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9.依法征收交通各项规费。按照国办发〔2006〕103号文件要求,配合抓好公路养路费征收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管理手段,继续开展治理车辆驻地经营行为,努力维护我县货运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规范征收管理工作,严查各种偷逃税费行为,做到应征不漏,确保全面完成交通规费征收任务。
10.强化交通行业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大安全经费投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水上交通、道路运输、道路工程施工等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把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重大隐患作为水上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强化“三关一监督”及交通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保持交通行业安全形势稳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