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2008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办法
为圆满完成2008年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目标任务
(一)考核对象。赤府办发〔2008〕27号文件所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责任单位。
(二)考核目标。赤府办发〔2008〕27号文件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
二、考核原则及考核方式
(一)考核原则。实事求是、注重实绩、讲求效益。
(二)考核方法及方式。
1、考核方法。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2、考核方式。平时主要根据报表、季度分析、总结报送情况考核,年终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
四、组织领导
由市发改局牵头,市统计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工作。
五、考核时间安排
1、各考核对象于12月25日前将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总结报送市发改局。
2、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小组于2009年1月2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六、奖惩
按时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责任单位,根据考评分值由高到低设乡镇办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市直部门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