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的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创建(以下简称“创优”)成果,切实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以优质的服务统筹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努力构建和谐计生。现就巩固“创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转变计生事业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紧紧围绕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中心工作,以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为重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赤水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计生网底基础
1、加快乡镇中心服务站建设。2007年要完成元厚规范服务站建设,到2010年,建成葫市、复兴2个中心乡镇服务站。继续坚持技术服务、宣传教育、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五位一体”的综合服务特色。形成“市级站为龙头、乡镇中心站为骨干、乡站为依托、村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服务网络格局,覆盖全市95%以上人群,让广大育龄群众享有方便、快捷、安全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技术服务。
2、积极发挥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龙头”作用。从2007年起,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要建立委派指导制,每年要委派2名以上专职医师对乡镇服务站进行指导,充分发挥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指导技术服务等作用。加强对中心乡镇站建设指导,使之成为全市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及指导骨干的培训基地。
3、加强规范化服务站建设。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形象规范手册》,结合妇幼保健工作需要,合理规范市、乡服务站房屋建设,达到服务站标识设置、标准字体、象征图案、人员服装、站内外标牌等“五统一”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认真依照实施“三大工程”、《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要求,不断完善和装备与技术服务相适应的医疗、检验、抢救设备。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和9个镇站要全面建设好数据平台,配备计算机和数字化技术服务设备,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和体系,把服务站建成“四优一满意”的育龄群众之家,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
4、加强技术服务质量的管理监督。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和市各服务站要按规定获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认真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的考核和注册工作。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人员要尽快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和乡村医生等资格。切实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及设备的管理,严厉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医疗档案管理制度、随访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发症和技术服务事故报告制度,规范医疗文书,建立规范化、标准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二)深入实施“三大工程”,推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
1、大力推进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市、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优化宣传教育内容,提高广大群众对避孕方法和知识的知晓率及应用能力,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已婚育龄群众综合避孕率保持在85%以上,避孕的及时率和有效率在98%以上,降低非意愿妊娠,出生人流比控制在0.25以下。
2、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要加强出生缺陷基线调查和对主要危险因素的筛查,摸清乡镇办出生缺陷的主要类型和发生率。建立健全有效的出生缺陷干预网络,实施分级管理。通过科普宣传、咨询指导、产前筛查、推广新法接生、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干预措施,使本地区可预防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和缺陷儿鉴定报告制度,科学规范地实施出生缺陷干预,逐步形成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十一五”期末出生缺陷率控制在11‰以内。
3、深入推进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从普及防病知识和严重影响育龄妇女健康的生殖道感染疾病的检查和检测入手,摸清各乡镇办生殖道感染的主要病种和发生率,根据不同地方和人群多发病的实际情况,引入相应的干预技术,形成预防与治疗相结合的防治体系。大力开展不孕不育症、妇科常见疾病的筛查、诊治和随访服务,降低妇女常见妇科病发生率,提高广大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进一步健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完善定期随访和定期服务质量分析制度,到2010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生殖健康服务”工作目标。
4、全力推行孕产妇全程服务。建立健全孕产妇管理和儿童管理档案,强化孕产妇系统管理和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着力开展围孕/产期保健、高危筛查、产后随访工作,构建“孕产妇住院绿色通道”,住院分娩率城市达90%以上,农村达7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孕产妇死亡率降到86/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降到27‰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到33.4‰以下。
5、全面提升避孕药具优质服务。进一步健全避孕药具发放网络,全面提高药具发放覆盖面,关注流动人口及性病、艾滋病高危人群,畅通免费药具发放渠道。大力普及药具科普知识,提高群众对避孕药具的知晓率。积极推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和社会营销,满足不同人群对避孕节育的个性化需求,切实做到避孕药具品种、规格、型号齐全。全面深化药具工作改革和药具目标管理,不断提高药具避孕的应用率、随访率和有效率,逐步建立覆盖广大育龄群众避孕药具使用不良反应监测和防治网络,提高群众使用避孕药具的安全性和满意率,确保2007年药具改革试点验收达标。
6、积极推进生殖健康产业的发展。
——以群众和市场为导向,努力推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要切实发挥服务网络的载体作用,在保证免费提供基本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全面拓展生殖健康服务领域,开展有偿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提升生殖健康产业。
——以开展“三大工程”作为生殖健康产业的突破口,实现生殖健康产业的良性发展。生育方面,要切实抓好人口先天素质的动态监测和干预措施,推广有效的筛查诊断技术和治疗手段,降低常见且危害严重的遗传病及出生缺陷的发生;节育方面,要认真抓好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开发和推广,为已婚育龄夫妇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积极开展不孕不育症的诊治和有利于生育的药物和技术服务,满足不能生育者健康生育愿望。
——以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为切入点,奠定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的群众基础。要以婚前婚后、孕前孕后、更年期前后的育龄妇女为主要对象,兼顾相关的育龄男性,充分运用咨询手段,介绍生殖健康产品、技术的使用方法和效果,指导群众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生殖健康途径,与生殖道感染的预防诊治相结合,进行全程服务,努力形成以事业带动产业,以产业促进事业的良好局面。
——以艾滋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为宣传工作重点,全面提升群众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充分利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优势,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咨询、初筛与转诊等技术服务工作,提高公众尤其是妇女的艾滋病预防知识,扩大安全套免费发放渠道,积极开展安全套社会营销试点工作,促进安全套的使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计划生育业务水平
1、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各乡镇办计生行政、业务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市、乡计生服务站配齐有医学学历、具有较强业务管理能力和开拓精神的人员担任负责人。
2、加快技术人员结构调整。市级服务站所有技术人员要达到医学大专以上学历,乡级服务站达到医学中专以上学历。市计妇中心具备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要保证在80%以上;必须要具备专职B超及检验、药学等医技人员,配备有副主任医师1名、妇产科和外科(泌尿外科)主治医师各2人以上。重点做好各乡级中心服务站技术人员的合理配置,其中医学技术人员要占3/4以上,至少有主治医师1名,具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各1人,B超及检验、药学人员要持证上岗。
3、强化技术人员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制定培训规划,层层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法律法规、规范服务、咨询技巧等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分批次选派进修。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要选派技术骨干到薄弱的地区带教培训,指导乡镇办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活动、技术服务标兵评比和技术比武活动;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临床操作技能及水平;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评审、职称晋升的有效机制。
4、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要保障基层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稳定,建立和完善市、乡服务站的法人代表责任制。建立公开考试、考核制度,有编制的乡镇服务站要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面向社会招聘乡镇服务站技术人员。通过实行全员竟聘、以岗定人、绩效挂钩等方式,建立一支想服务、能服务、会服务、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的高素质的技术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绩效评估
1、加强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各乡镇办人员变动后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要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放在优先地位安排,确保经费预算安排到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发展提供基础保证。
2、认真查找不足,积极开展整改。对2006年“创优”过程中,评估验收专家组指出存在的问题,市计生局要对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和各乡镇办服务站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必须限期整改完善。
3、健全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化建设。市政府将依照国家先进市评估指标体系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形势的需要适时更新,建立动态的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指导,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提高。
4、强化基础工作,巩固“创优”成果。2007年,90%的乡镇计生服务站要达到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站标准,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的复查验收。
(二)强化科技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1、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管理的制度建设。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力争形成管理工作、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等制度化格局,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的目标。
2、加强计划生育科技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要采取定期组织培训班、专业学习等形式,努力提高科技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提升计划生育科技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完善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
1、建立国家投入和地方投入相结合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乡级服务站人员工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费用、孕检费用、人员培训、宣传咨询、设备更新和必要的事业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保证技术服务机构工作正常运转。
2、市乡两级要增加和设立实施“三大工程”和技术人员培训专项经费体制,通过各种方式的培训,确保“三大工程”有效实施,努力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
(四)加强督促检查,继续实施一票否决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责任考核,因工作不到位,严重影响创优复查的,严格兑现落实“一票否决”。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