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自去年在天台镇、金华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工作以来,通过一年的努力,在安全生产“治本之策”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了推广试点经验,夯实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通知》(遵府办发[2007]126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办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要求,促进乡镇办和企业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立足防范、整治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和主要措施
(一)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办成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示范,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示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示范,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的示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示范。
(二)主要职责措施
1、乡镇办
(1)建机构。各乡镇办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设立安监站;安监站与安委办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牌子挂在经发办,与经发办合署办公。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处置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范相关台帐和档案记录,定期对照检查,狠抓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用制度抓安全等。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簿册。建立健全会议记录簿、检查记录簿、事故隐患记录簿、教育培训记录簿、事故记录簿、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簿、机动车辆和船舶登记簿、特种设备登记簿、车船驾驶人员登记簿、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簿等。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上级政府及部门下发文件档案、同级党委政府文件档案、乡镇办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文件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档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档案、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监管档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档案、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安全生产事故档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档案等。
(5)天台镇、金华街道办事处也要按上述要求进行调整规范。
2、各村(社区):
(1)建机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建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会议制度、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值班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应急救援与处置报告制度。
(3)建工作情况。有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簿、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簿、隐患排查与整治验收登记簿、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簿。
(4)建工作档案。有文件档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档案、检查档案、重大危险源监控档案,做到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完整、详尽、无损毁。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7]95号)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府明电94号)精神,进一步抓好各高危行业、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
4、继续坚持帮扶指导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对口帮扶指导,开展送安全生产科技知识和法律法规下乡活动,给乡办必要的支持。
5、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办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增加“示范乡镇”的公共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条件,对学校、道路、桥梁、码头等公共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凡是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投入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力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得继续从事教学和生产经营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的开展,各乡镇办要安排必须的资金解决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经费,经验收合格,由市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6、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乡镇办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组织有关方面负责人专题研究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联席会议可邀请对口联系部门参加,以加强协调指导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图片,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的经验和问题,促进全市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三、创建活动时间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2007年8月,各乡镇办要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赤水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赤安办通[2006]05号)要求,摸清情况,理清思想,落实人员,制定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对口支持联系部门要深入各乡镇办和企业,加强指导,提供帮助。
(二)落实措施阶段。2007年9月至2007年11月上旬,通过创建活动,达到《赤水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实施办法》的基本要求,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明显起色。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11月中旬,市政府将对各地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创建工作列入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赤水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洪林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刁维斗 市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唐 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中秋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李中秋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乡镇办也要成立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乡镇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要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创建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附:安全生产挂帮一览表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安全生产挂帮一览表
乡镇办
挂帮单位
责任人
市中办
城管局
艾吉星
文华办
公安局
陈小猛
金华办
安监局
李中秋
天台镇
经贸局
黄德玉
复兴镇
消防大队
简作强
大同镇
气象局
赵振东
旺隆镇
质监局
赵新跃
葫市镇
交警大队
钟 刚
元厚镇
农机局
王茂祥
官渡镇
教育局
王学黔
长期镇
建设局
高文元
长沙镇
林业局
刘吉云
宝源乡
国土局
许小平
两河口乡
旅游局
吕 平
丙安乡
交通局
王学平
石堡乡
水利局
杨润华
白云乡
总工会
赵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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