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峰

张柏峰,1942年11月生,河北昌黎人。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河北师范大学物理系大学本科毕业。历任天津市红桥区革委会秘书组干部,区委办公室调研组副组长,区委办公室副主任。1983年任红桥区委副书记。1987年任红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红桥区委副书记,区长;红桥区委书记。1992年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93年6月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2007年12月不再担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二级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