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梓县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国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桐府办发〔2008〕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桐梓县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国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桐梓县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国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07年国家补助我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07〕1855号)和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关于对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国债项目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改善基层就医环境,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就医需要。二、规划原则本着建筑基调统一、风格式样各异、功能分类不同、规模合理适度和分类建设、同步实施的原则,突出简洁、明朗、大方、实用的设计理念,达到结构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齐全、人员配置科学、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到位、医疗环境优美的目标。三、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国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制定规划建设方案,组织招标施工和建设管理等工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政府办:负责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卫生局:负责项目建设方案的实施和资料收集、上报和归档。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及时划拨,保证县级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并监督资金使用。建设局: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和规划,指导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和工程验收。国土局:负责完善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发改局:协助抓好项目建设,同时监督国债资金使用。环保局:负责完善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相关手续。县编办:负责做好乡镇卫生院编制人事方面的工作。审计局:负责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监察局:监督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及征地拆迁费用,做好群众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水、电、通讯和消防等配套设施。四、建设标准根据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定位和分类建设的要求,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规模,并结合类别、位置、规模、布局的不同,在设计上突出建设的多样性和标示的统一性,合理设置食堂、车位、绿化带及卫生间,方便患者,实现功能分区合理、环境整洁优雅、绿化美化达标。根据我县地理环境和气候特点,在建筑材料选择上,宜采用砖混结构。(一)功能定位。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并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根据服务功能划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包括花秋、高桥、楚米、新站、官仓等5个乡镇,一般卫生院包括风水、容光、九坝、燎原、马鬃、茅石、大河、夜郎、小水、天坪、木瓜、黄莲、坡渡、狮溪、芭蕉等15个乡镇。一般卫生院主要开展计划免疫、传染病疫情报告;开展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开展健康教育。对急诊病人进行初步处理和转诊;常见病的门诊、住院诊治;常见外伤的处理,开展阑尾炎、疝气等一般下腹部手术;部分常见产科的处理;开展血、尿、便常规及生化检验;X线胸透、拍片;心电、超声检查;开展常见计划生育手术。受县卫生局委托,负责村级卫生组织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中心卫生院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可做一般常见的上腹部手术、剖腹产手术和输血治疗;提供一般性的医疗康复服务;负责对一般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根据遵义发改社[2007]26号文件批复要求,20个乡镇卫生院建筑总面积11450平方米,其中新建8080平方米,改造337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办公室和电气照明、通讯、给排水、消防工程等。其中:1、在原址新建:楚米镇、高桥镇、容光乡、新站镇。2、在原址加层修建:花秋镇、夜郎镇、狮溪镇。3、征地新建:燎原镇、茅石乡、马鬃乡、风水乡、小水乡、芭蕉乡、木瓜镇、天坪乡、黄莲乡、官仓镇、坡渡镇。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土地、用水、用电、拆迁等问题。4、房屋置换改造:大河镇、九坝镇。由县卫生局、发改局牵头制定专门方案报市发改委、市卫生局。(三)科室设置。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按功能分为预防保健、医疗、行政和辅助用房四类,需设立防保科、门诊挂号、收费、值班、急诊抢救、内、外、妇、儿、中医诊室、检查室、换药处置室、注射室、观察治疗室、中西药剂室、五官、理疗、针灸推拿、化验、X线、心电、超声室、住院病房、产房、手术、供应室、营养灶等科室及必需的行政和辅助科室。各科室用房面积按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确定。五、实施步骤(一)组织准备阶段(2008年2月20日—2008年3月31日)。成立桐梓县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乡镇卫生院规划建设方案,确定设计方案,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办理、工程的招投标等基础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二)基础建设阶段(2008年 4月1日—2008年8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并完成主体工程及内外装饰和水电安装。(三)验收交付阶段(2008年11月1日—2008年11月30日)。完成全部基建任务,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乡镇卫生院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途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二)形成工作合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卫生院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搞好规划、设计、预算和建设期间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好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三)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卫生院建设期间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加强计划免疫和传染病防治等重点工作,保证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不受影响。
桐梓县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国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永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守宝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黔益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车东阳 县发改局局长
周 兴 县财政局局长
胡世勇 县建设局局长
李仁学 县国土局局长
王朝焱 县监察局局长
徐启书 县审计局局长
张大量 县环保局局长
宋文卫 县编委办主任
李德宽 县卫生局纪检组长
涉及项目乡镇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刘黔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