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婚人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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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婚人,亦称证婚。是举行结婚仪式时男女双方请来做结婚证明的人。一般请双方信赖、尊敬或德高望重的人担任。请一人或两人均可。证婚人证婚的程序,是先宣读婚书(结婚证书),宣读完后表明“特此证婚”最后致简短的贺词。曹禺《日出》第二幕:“在衙门时做事是真麻烦。今天要参加什么典礼,明天要当什么证婚。”

证婚人顾名思义是婚姻合法的证明人。以男方家族为中心,从礼仪的角度证婚人居客位,礼仪次序上一般在主婚人前面,过去通常由红娘担任。证婚人讲话的主要内容就是:"婚姻合法、恭喜新婚"等。目前,通常证婚人由女方聘请,大多是新娘单位领导。证婚人当然也可以由男方聘请。主婚人按传统礼俗是由新郎的父母担任,从礼仪的角度主婚人居主位,礼仪次序上一般在证婚人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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