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律
章律(1428—1493)字鸣凤,号容斋,晚号怡晚散人,南直隶苏州府常熟(今属江苏)人章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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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格弟。景泰五年(1454)进士,授刑部主事,迁员外郎。有妇人以亡男之兄强耦其寡媳,媳不从,讼媳不孝,有司锻成罪,律鞠而释之。有卒纵其妻与千户通,求无厌,千户不能应,则杀之,并杀妻,提二首以杀奸告,律穷诘正法。出知保定府。 初,父圭官御史时,以忤台长见黜,至是台长已殁,而其子坐事系保定狱,人谓律且甘心焉。律叹曰:吾敢借三尺法,修先人之怨乎? 升云南右参政。安南遣使入贡,请道临安,律曰:临安道径,彝欲习为寇耳!执不许。进广西右布政使。荔浦獞叛,律帅泗城兵,由象武路扼陈村口,以当贼冲,遂擒其渠魁。以功加正二品俸,转贵州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与巡按御史不相善,会其人以考察斥,而律还南京理院事,遂讦律受彝赂,皆下狱。按验无实,御史谪佃塞外,律亦免宫。 著有《都宪奏议》,《春泽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