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
议案
yì’àn
proposal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开会时列入议程、交付审议的有关国家和地方性重大事项的建议和方案。包括法律案、预算案、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弹劾案等。英国还将议案分为公议案、私议案和混合议案3种。凡涉及全国各地并与政府政策有关的议案为公议案。涉及地方当局、某些团体、集团或某些个人的权力或利益的议案为私议案。兼有公私两种议案特点的议案为混合议案。
议案,在人大《办法》中给的定义是:“适用于根据法定程序,有关机构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审议的事项”;在行政《办法》中给的定义是:“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这两个议案定义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围绕人大这个中心进行行文的文种。所不同的是,人大议案的行文主体是多元化的,适用范围广泛;行政议案的行文主体只政府一家,适用范围单一。(节选自《应用写作》杂志2005年第3期,《试析议案的适用范围及写作要求》)
议案须经过议案的提出、初步审议、正式辩论、修正、表决、通过和公布等过程。议案一般由享有提案权的机关或个人提出,所提内容必须是属于议事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在西方国家,内阁或议员提出议案后,由议长安排和掌握议程。凡不符合议程的发言,议长有权制止,违反议程的决议无效。重要议案(主要是法律案)须经过“三读”。“三读”后由议院正式表决,以决定其是否成立。在中国,除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提出议案外,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提出议案。议案提出后,由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请人民代表大会讨论,或交付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请人民代表大会讨论,然后作出决定。
议案具有如下特点:
1 . 制发机关的法定性.议案的制发机关只能是各级人民政府, 政府的职能部门无权制发.
2. 内容的特定性.人民政府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该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3. 时效的规定性.各级人民政府的议案, 应当而且必须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规定的限期前提出, 否则不能列为议案. 超过期限提交的议案一般改作"建议"处理, 或移交下次人大会议处理. 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 必须限期审议 表决 或提出处理意见.
4. 行文的定向性.议案只能由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行文,不能向其他部门 单位行文. 主送机关也只有一个.
5. 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适合提交人大议案审议的事项, 必须是重要事项, 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而且议案中提出的方案 办法 措施, 也必须是切实可行的, 才有可能获得通过.
议案的格式和写法:
“议案”一般由公文常规的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落款亦分上、下款。
1.标题。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提请审议事项)、文种三部分构成。如《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的议案>的议案》,发文机关是国务院,“事由”是“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文种”即“提案”。
2.正文。从内容上看,由提请审议内容、说明(缘由、目的、意义、形成过程等)和要求组成。从形式上看,除多以“要求”结尾外,可以从提出审议事项开头,然后加以说明;也可以在开头说明议案的缘起或目的意义或形成过程,然后再提出审议事项,再结尾。
3.落款。上款,即收文机关,某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有的要写明某次或第几届第几次会议。下款,发文机关和行政首长签名,另行写提请审议的年月。
例文: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西段的协定》的议案
国函〔19××〕×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西段的协定》已由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和俄罗斯外交部长科济列夫于1994年9月3日在莫斯科分别代表本国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西段的协定》是中俄双方以目前有关中俄边界的条约为基础,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经过谈判达成一致的。经审核,该协定的各项条款是公平合理的,符合中俄边界的实际情况。该协定的签订,有利于中俄边界的稳定并将进一步促进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
国务院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西段的协定》。现提请审议,并请作出批准的决定。
国务院总理 ×××(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