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奏官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4-30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宋代,散从官之一,为州役名。元丰三年(公元一O八O年).对原有州役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人力等名称,统一称为散从官。掌追催税赋、迎送官员等事、此役按一定数额分别隶属于判官、推官、司录、司法、司户等。一般从三等以上户差充。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