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执政
中华民国临时执政,官名。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11月24日至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4月20日,段祺瑞曾任此职。时在第二次直奉战争直系失败、大总统曹锟退位之后,由冯玉祥、张作霖等各派军阀协商产生。
北京政府 五色旗
11月24日,段祺瑞就职典礼在北京铁狮子胡同1号陆军部旧址执政府办公处举行。即日公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成立临时政府。随后,段祺瑞宣布了自己的阁员名单:唐绍仪为外交总长、吴光新为陆军部长、李思浩为财政总长、叶恭绰为交通总长、梁鸿志为临时执政府秘书长等。 临时执政的职权本集总统与国务总理于一身,后虽增设国务总理,但仍由段氏控制。
1925年12月26日段祺瑞又公布《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新制共七条,除重申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以临时执政总揽政务,发布命令,统 帅海陆军,对外为国家代表等外,规定由国务 总理和各部总长为国务员,组成国务会议,以 国务总理为主席,又定临时政府的命令和一 切有关国务的文书,统由国务总理和各部总 长全体或一部分副署。临时执政纪念币
临时政府依条例规定,以临时执政(简称执政)总揽国民政务,统帅陆海军,对外代表中国。这是国家元首的身份,职权与总统相当。表面上段祺瑞大权总揽,不受任何约束,实际上由于自身已没有什么军事实力,而奉军羽毛正丰,冯玉祥的国民军又驻扎京畿,他不得不按张作霖、冯玉祥的眼色行事。今非昔比,段祺瑞这个“执政”有其名而无其实,他的政务活动多受掣肘。
三一八惨案(执政府卫兵枪杀请愿学生)后,4月10日驻北京的国民军将领鹿钟麟包围了临时执政府,段祺瑞逃入使馆区,20日告退下野,并同时任命胡维德署国务总理,着国务院摄行临时执政职。此后临时执政一直虚位,在直、奉系协商和妥协下,先后由颜惠庆、杜锡珪、顾维钧以国务总理或代理国务总理摄行临时执政一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