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案件经清代会审制度秋审后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一情实、二、缓决,三、可矝,四、留养承嗣。
缓决,指案情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3000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是一种慎刑的思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