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学诚

章学诚(1738年-1801年),清代史学家、思想家、方志学家。字实斋,会稽(今浙江绍兴)人 。乾隆43年(1778)进士。曾援授国子监典籍,主讲定州定武、保定莲池、归德文正等书院。后入湖广总督毕沅幕府,协助编纂《续资治通鉴》等书。
早年博涉史书,中年入京,遍览群籍。乾隆四十三年进士,官国子监典籍。后去职,历主保定莲池、归德文正等书院讲习。五十三岁入湖广总督毕沅幕府,主修湖北通志。晚年目盲,著述不辍身处嘉乾汉学鼎盛之世,力倡史学,独树一帜。以“六经皆史”说纠正重经轻史的偏失,反对“舍今而求古,舍人事而言性天”的学风。主张“史学所以经世”“作史贵知其意”。阐发史学义例,表彰通史撰述,重视方志编纂,提出“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目录学思想,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历史学和目录学理论。因其说与一时学术界好尚不合,直至晚清始得传播。所编和州、永清、亳州诸志,深受后世推重。代表作品为《文史通义》、《校雠通义》,学术价值甚高。另有《方志略例》、《实斋文集》等。后人辑为《章士遗书刊行》。曾辑《史籍考》,志愿宏大,惜未成书,稿亦散失。
一生精力都用于讲学、著述和编修方志。所著《文史通义》,与唐刘知几的《史通》并称史学理论名著。曾编纂《史籍考》,拟尽收古今史部书叙目凡例,总目达三百二十五卷,但书未完成,稿亦散失。所修方志,传世有和州、亳州、永清三志。曾主修《湖北通志》,现存遗稿数十篇。
哲学上提出“道(理) 寓于器(事物)”命题,认为“道”是客观事物之规律,“求道”应根据对事物的实际考察。所提出“六经皆史”之说,主张治经以考证史料和发挥义理相结合,将治经引向治史,反映其解脱旧经学传统束缚学术趋向。论文注重内容,反对拟古和形式主义倾向,批判了当时桐城派的流弊。其学说至清末始为人重视。1922年有《章氏遗书》刊行。
章学诚倡“六经皆史”之论﹐治经治史﹐皆有特色。所著《文史通义》共 9卷(内篇6卷﹐外篇3卷)﹐是清中叶著名的学术理论著作。其中《文德》﹑《文理》和《史德》等篇中涉及文学理论见解最多。他反对“桐城派”的专讲“义法”﹐袁枚的专讲“性灵”。他在《文德》﹑《与朱少白论文》中﹐认为作文要“修辞立诚”﹐要“主敬”﹐所谓“敬”﹐就是态度要严肃﹔“论古必恕”﹐就是从事批评应该设身处地﹐知人论世﹐通情达理。在《文理》中﹐认为“是以学文之事﹐可授受者规矩方圆﹐其不可授受者心营意造”。强调“读书养气之功﹐博古通经之要﹐亲师近友之益﹐取材求助之方”才是论文的前提。着重批评了舍本逐末的“文法论”。在《史德》中﹐认为“气昌而情挚”﹐才是“天下之至文”。在《答沈枫墀论学》中﹐提倡“文贵发明”(亦即是要有创新)﹐“亦期用世”。在《古文十弊》中﹐反对“不达时势”﹑“画蛇添足”﹑“优伶演剧”﹑“削足适履”等等不良文风。这些都具有针砭时弊的作用。所作的文章也疏畅条达﹐以议论胜。 《文史通义》有近人叶长青注本。另有《校雠通义》4卷﹐《方志略例》2卷﹐《文集》8卷﹐《外集》2卷﹐《湖北通志检存稿》4卷及《未成稿》1卷﹐《外编》18卷等﹐均收入吴兴嘉业堂刊本《章氏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