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乞丐收容所
长沙乞丐收容所
长沙于1922年底由省贫民救济会负责设置收容所对乞丐进行有序管理。收容所借用金盆岭约可容纳800人的一处旧营房开办,收容对象为青年男丐,随又将原惠老、废疾、养济、惠济4院及2处栖流所改为收容所,并按地域将收容所分为南北两路,南路5所,北路4所。北一所设兴汉门普济里原惠老院工场,可收容妇孺乞丐600余人。南一所设书院坪,可收容老残乞丐300人。另其余各所下设有“扶助部”,共可收容800人,收容对象为老残丐中有一技之长和尚可经营小贸易者,由部中贷给一定资金助其自食其力。
自此,长沙市区遇有沿街行乞者,即由警方收送各所:有一技之长的送贫民工艺厂;不能习艺但身体尚可者,送金盆岭垦殖场或力役队;7至11岁的童丐送贫儿院读书;4至6岁的则入幼稚部抚养;对老残丧失劳动力的则周其衣食以终余年。另在大蚂蚁巷楚善长炼厂旧址设临时收容所,收容流落乞丐,随时遣送回籍。总的原则是教养兼施,以不冻饿、不污染、不懒惰、不坐食为宗旨。
此项善举以肥料捐、乞丐捐、房租及一些慈善团体和个人的捐款为经费来源。
据资料统计,从1923年起到1925年止,3年时间长沙共收养老废丐1709名、妇孺4592名、青壮丐3641人、贫儿13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