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难民
亦称"税收逃难者"。指为了躲避纳税而不断从一个国家逃到另一个国家的跨国自然人。由于各国多以跨国纳税人在本国居住或停留达到一定天数,及有永久性或习惯性住所作为判定居民身份和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依据,因此,跨国自然人可以采取旅游等方式,将在任何一国停留的时间缩短到征税规定天数以内或不购置任何住所,甚至住在旅馆里,或常年生活在轮船、游艇上,从而达到回避税收管辖的目的。这种跨国自然人,在国际上则被称为"税收难民"。他们往往可以在各国取得收入而又不必承担其中任何一国的居民或非居民纳税义务。有时,他们可能在某些国际避税地成为临时纳税人,享受免征所得税的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