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际税率
所谓边际税率,就是征税对象数额的增量中税额所占的比率。以超额累进的个人所得,举个例子:免征额为800元,那么800元以下的收入免税,边际税率就为0。当一个人月收入达到1000元的时候时,相比起800元增量为200元,按照规定要交10元的税,当然这是在没有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可以免税的情况下计算的。此时边际税率就是10元÷200元=5%。当所得额为1800时,增量变为1000元,税率为10%,就要缴纳100元的税,边际税率变成10%。
而我国目前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的最高边际税率是45%,这从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来看,采用这么高税率的国家和地区是非常少的。香港的各税税率是2%~15%,新加坡是2%~28%,加拿大是17%~29%,日本是10%~37%,美国是15%~39%……
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是否会引发社会贫富不均,学术界一直以来也存在争论。毕竟边际税率越高,纳税人增加的可支配的收入就会越少这就无形中会产生替代效应了。
是指征税对象数额的增量中税额所占的比率。以超额累进的个人所得为例,免征额为800元,则800元以下的这部分所得额的边际税率为0,所得额为1000元时,增量200元,税额10元,则边际税率为10元÷200元=5%。当所得额为1800元时,增量500元(=1800-500-800),税率10%,税额50元,边际税率10%,可见,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表中的每一级税率实际上就是相应级距所得额的边际税率。而应纳税额和全部应税所得额的比则是平均税率。当然,并非所有税种的边际税率都随着征税对象边际数额的增加而提高。根据边际税率在征税对象数额增加时的变化情况,即不变、上升或下降,可将税收依次划分为比例税、累进税、累退税。在比例税制情况下,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相等,在累进税制情况下,边际税率高于平均税率。
边际税率的高低会对经济产生不同的影响。边际税率越高,纳税人增加的可支配的收入就越少,虽然税收收入的作用增强,但却会产生某种程度的替代效应,如当工作的边际收入减少时,人们就会以闲暇去替代部分工作时间,从而妨碍人们努力工作。因此,累进税率中的边际税率要适度。
世界各国的边际税率
我国目前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的最高边际税率是45%,这从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来看,采用这么高税率的国家和地区是非常少的。香港的各税税率是2%~15%,新加坡是2%~28%,加拿大是17%~29%,日本是10%~37%,美国是15%~39%。
现行个税税率已调